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交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18:19
某公司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本年的所得税申报资料如下:收入总额9200万元,含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应从收入总额中扣除成本7800万,全年应纳总额共1400万,应缴纳所得税462万。经查证,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成本,费用包括以下内容:非公益 救济性捐赠支出170万。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为840万,实际公司全年列入成本费用的工资为940万,并按实际工资水平的14% 2% 1.5%计提职工福利费 教育费和工会经费。成本 费用中含购入专利技术支出共32.5万。含税收罚款10万。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调整计算公司应补充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交的所的额

1)国债收入为免税收入 50
2)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170
3)工资及“三费”
允许扣除的工资及“三费”=840*(1+14%+2%+1.5%)=987

实际列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及“三费”=940*(1+14%+2%+1.5%)=1104.5
超出允许扣除部分117.5元(1104.5-987)不得扣除

4)税收罚款不得扣除
该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9200-50-7800+170+117.5+10)*33%=543.68(元)
应补缴543.68-462=8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