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可是男方不露面(赚分的绕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00:36
我朋友想离婚,她家在北京,她男友老家是东北的,在东北登记结婚,后双方一直在北京住。现在男方突然出走了,女方想离婚,可是又找不到人,她该怎么办。
如果像法院提出申请,该在哪个法院,是登记时所在地还是北京,女方户口现在在北京,去东北不方便,还有,女方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如果像法院提出申请,该在哪个法院,是登记时所在地还是北京,女方户口现在在北京,去东北不方便,还有,女方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到他们夫妻二人在北京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即可起诉,若传票送达不到当事人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在人民法院报或其他法制报,法院会给你提供参考。一般是公告后60天即为送达。
你好
如果找不到对方, 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对方不接传票但有具体的家庭地址,可以申请公示。
那里的法院都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其他的法院会帮你办.(前提一定是他的错)
也可以离婚,而且更方便了。找一个婚变方面的律师,你的朋友就知道了。一方找不到人也有办法离婚的。不过,最好是准备好齐全相关的资料,尤其是跨界资料,比如东北的结婚证、北京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等。打这种官司的定位很重要——所以要找高段的律师。定义为‘恶意出走’的话,对方不出现也一样可以判离。(只要他们家被你方钉住一个家属代表就行。他们家不可能全失踪吧!不需要抓人,但要知道对方的准确住址,法院传票会拘迫他来的。)重点就是:够辣的律师。
可以在北京的法院申请,到她户口所在地的就可以,一是法院可以判,如果判不了,也可以开始计算分居时间,分居两年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