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婚同居是什么性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48:28

用哲学理论回答吗....
首先,从哲学未角度说,不是所有的未婚同居都会发生那种关系,因为从理论上说,没有看见的,没有客观证据就不能认为存在....所以不能随意认定未婚同居一定是过错...
其次,从法律角度说,法律没有规定只有结婚了,才能发生那种关系,所以即使发生了那种关系的未婚同居也不是错的。因为法律之内皆为对!
第三,从道德角度上说,现代人讲究爱情的“ 现在”性,就是说只要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爱我就可以了,至于你的过去我不在乎也不追究!所以未婚同居并不存在伤害谁的问题,即使和你同居的人,不是未来的丈夫或妻子,也不能说你曾经未婚同居而伤害了你的丈夫或妻子。所以也不该受道德谴责。
第四,从情感角度说,两个相爱的人住在一起有错?当然没有!
第五,从社会角度说,未婚同居对社会有负面影响吗?显然,即使有,也是非常有限的,和其他很多行为相比,未婚同居算什么危害拉?

所以未婚同居的性质是中性的,它不见得是好事,但也不是坏事。

少不更事

可以是处朋友,可以是试婚,可以是准婚姻,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标志之一。

1,如果互相相爱,打算过一辈子,那是准夫妻性质。
2,如果只是互相有好感,只打算过一天算一天的,那是互相安慰的性质。
都是成人了,自己对自己负责,你乐意做什么事情没有人管得了。注意不要违法!

在法律上没有定性,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这现在是很正常的,以前我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周围的民房里全都是同居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