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是不是专营产品,如果收购是否犯了非法经营罪?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48:46
我朋友无证收购竹子,被经侦大队传唤了解情况,后告诉这是违法的,并要求把现有库存竹子卖给一有证老板,我朋友配合处理好整件事情,并低价把竹子卖给他们指定的该老板,并由经侦大队协调与该老板签定以后不在经营的协议.事后结果不给结帐,拖了半月后于昨天通知去经侦大队商量结帐一事,但去了后他们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将当事人刑事拘留.后告之家属数额超过5万元他们就要立案!竹子是否是专营产品,这种行为是否是非法经营或定型是否过重,毕竟事后当事人并未继续收购并主动配合处理事情!且当事人在告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行为属违法行为! 谢谢

  1. 竹子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专营物品,只要有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即可。

  2. 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就我的了解,虽然从事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但竹子严格来讲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专营物品,不应该适用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是刑法中的麻袋罪名,有“其他”这样弹性的规定,实务机关什么都喜欢往里装,从而难免让涉案当事人投诉无门。这种罪名刑罚适中,5年以下或5年以上刑罚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