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吃员工工资,请大家帮我想办法对付这种老板,有高分重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47:17
我在一家网吧做网管,是非技术型的,我们这里一共有3个网管,每人每天上8小时,老板很抠门,我们第一月工资只有800,且不包吃住的,我做了快2个月了,当时来的时候和老板约定,要辞职须提前15天至1个月告诉他,我8月5号跟老板说我不想干,按约定我到9月5号我就可以走人了,我的一个同事上个月23号辞职,按约定这个月23号就可以走人了,他23号那天跟老板说这事,向他讨要工资,老板说你过几天再走吧,我还没有找到新网管,你走了我生意怎么做啊,就不让我同事走,我同事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再耗下去啊,于是就走了,老板就以此为由不给押金及工资,事实上,前几天就有一个我们本地的来应聘当网管,可是老板就是不要,后来我才听说是老板故意不要的,每当有网管要辞职走人的时候,老板就说你等我找到新网管再走吧,然后就故意不找新网管,让你等不及,自动走人,然后他以此为由不给你押金和工资,真的很黑啊!!!还有更让人气愤的是有网管走了以后老板也不立即找新网管,他会让另外两个网管先每天上12小时的班,等过段时间在找新网管,而这两个网管每天多上的4小时是没有加班费的,这样他就可以剥削你的加班费了,真的不是人啊!!!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估计我到9月5号的时候也走不了,或者工资和押金拿不了了,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对付这种无赖吧,注意,必须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本人有高分重谢!!!
劳动局告他太耗时间和精力了,我问劳动局的,他们说会在45天内解决,10天也叫45天内,44天也叫45天之内,大家有没有别的好办法啊!另外,昨天我已经从网吧出来了,工资和押金都没有领!

到劳动局告他啊,这些黑心老板真讨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的确违反了劳动法,不过有一点麻烦啊,你应该没有劳工合同吧?如果有劳工合同的话直接可以根据劳工合同要求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