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宝安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46:00
我们每天上班12小时,没有休息日,还要上半个月夜班,法定节假日5.1和10.1放假1天,另外2个只放半天假,应该能拿多少钱?
加班费是肯定给了的,但是是否合理就没去注意过了,每次算工资都算得我一头雾水,所以上来问下,请达人帮忙算下,全勤,无法定节假日,一个月有多少RMB,谢谢

一、深圳市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2008年度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为1000元/月,较上年度增长17.6%;特区外为900元/月,较上年度增长20.0%。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为8.8元/小时;特区外为8.0元/小时。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你们这家公司明显的是违规了,如果法定节假日还上班又没有加班费的话你可以去告他,最低工资就是每个月的底薪,加上加班费,平时加班费是按照日常工资的1.5倍来计算,节假日是3倍!这样你就可以算出自己的工资!

深圳市2012年最低工资为1500元,给你原文件内容看看!
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3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宝安区工资最低900元,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深圳市的都是1000元啦,不分区

深圳特区外是900/月,特区内是100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