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会受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2:20
当双方打架。一方先动手用砖头打在另一方脑上,另一方用刀把对方打进医院。请问属于自卫吗。

你这不叫自卫,自卫是在遭别人袭击的时候,他要是继续砸你,就叫自卫,但是你的自卫也是过当的!

你们属于斗欧。根据受害者伤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打架斗殴不算正当防卫
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警、躲避等方法处理。

相关案例
案情:

2002年11月7日上午,王立和李广义因语言不和发生争执撕打,王立被打伤,到医院去治疗。下午,李广义纠集十余人持械开车来到程某家闹事,此时王立仍在医院吊水治疗,李广义等人将王立妻子及哥嫂打倒在地。在医院的王立一听说此事,便拔掉针头赶到家,与李广义等人争持撕打,在撕打过程中,李广义持铁棍追打王立,王立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和李广义对打,李广义用铁棍打中程某肩部,王立持刀将谭某胳膊砍伤,经鉴定李广义为重伤,王立为轻微伤。

分歧:

一审认定王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王立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在审理中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立跑回家拿刀和李广义对打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