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长春的劳动仲裁的办事程序是什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31:41
我们在长春外埠县的劳动仲裁对我们单位进行申诉了,可仲裁的人收了我们单位的贿赂,一直在找理由推脱我们,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他们办事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另外如果有了解这方面的律师,请跟我联系,我们准备跟他们打这场官司。
现在仲裁一直以无法把应诉书送到单位的手上为由,推脱我们。今天又弄出个让我们花钱在报纸上登公告,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程序: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7日内经过调查、取证决定是否受理并说明原因。立案受理的案件,被诉人应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结案;调解不成,应于立案之日起60日内(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期30日)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庭审以后七日内依法对争议案件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案件制作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双方当事人接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