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增值税发票低联,可不可以要求对方按发票上的数额支付货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08:32
甲卖给乙一批钢材,共计价值150万,乙为甲开出了过磅单。后来乙要求甲开具增值税发票,甲连同发票及过磅单都给了乙。甲催要货款未果,随向法院起诉。乙不承认收到甲的货物,也不承认收到增值税发票。
甲采取录音不成,又申请法院到税务部门查抵扣情况,税务部门说“现在单位拢起来每月一抵扣,具体账目及抵扣详单都在单位,没法查具体抵扣情况。”
请问:甲可不可以按增值税发票低联上的数额要求乙支付货款?如果不行,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查抵扣情况是不是像税务部门说的那样很难查?敬请支招。谢谢了!
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记录都在乙单位,乙单位不提供怎么办?

税务的说法确实是实情,如果去查乙企业,因为很多发票混杂在一起,所以很难查清,而且乙方可以销毁证据。

不过,还有一个办法,甲方手中有发票的记账联,用该记账联为依据,请税务局帮忙查证该发票的认证记录,即该发票是否经过认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查到将发票提供给税务局认证抵扣的乙方,这也是乙方接受该发票的依据。

以后做生意要小心一些,至少要有对方签字收货的证明留在手里。

去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