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与“奴隶”区别在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3:32:15

有尊严或懂得尊严的,是“奴隶”,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尊严的,是“奴才”,奴隶与奴才,两者虽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天壤之别。首先,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其次,奴隶的种属主要是异族。人类早期社 会对待战俘的态度就是杀戮,甚至还会被吃掉。其后,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再加上其它方面的需要,人们开始把战俘转为强制性 的劳役,形成隶属于自己这个群体、但被强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特殊阶层。可见 ,异族、强制性、剥夺政治权利,是组成早期奴隶概念的基本要素。而奴才则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都 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再次,奴隶是一个社会阶层,是一个群体,所以奴隶的所有者也是一个群体 ,也是一个社会阶层。而“主人”则是这个群体及社会阶层的泛称。在主人眼里 ,奴隶不过是一种类似于牛马一样的活的生产工具,及可以提供生产力价值的活 性商品,因此,主人从不对奴隶负责,这就迫使奴隶必须自己对自己负责,所以 ,奴隶没有人身依附。 在这里,主人与奴隶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个社会群体及社会阶层,永远是 对立的,互不相融的。换句话说,主人可以沦为奴隶,奴隶也可以成为主人,但 不管沦为奴隶的主人先前的社会地位有多么高,其沦为奴隶后,他的社会性身份 永远比任何一个主人的社会地位低;同样,不管成为主人的奴隶先前的社会地位 多么低,其成为主人后,他的社会性身份,亦永远比任何一个奴隶的社会地位高 。可见,奴隶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不管他们在主人的眼中是个什么,奴隶自己 都永远把自己看作是与主人一样的人。因此,奴隶是人,他们有人格或起码知道人应该有人格,所以,他们虽然得 不到尊重,但却知道什么是尊严。而一个知道什么是尊严的人,肯定知道什么是 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与义务,更知道维护尊严与承担责任义务的首要条件就是——自由。因此,奴隶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自由!时机一到,他们将会为自由而战!而奴才是什么呢?奴才既不是一个社会群体,也不是一个社会阶层,更不是 一个“具体的人”,只不过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国民意识,一种扭曲的人际关 系。因此,奴才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 都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其次,奴才的所有者是个体,“主子”是对这个“个体”的专称,因此它对 奴才就是一个具体的形象,奴才也就只对这个具体的形象负责,依附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