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54:09
我的一个朋友和别人打架啦,问题是因为对方先动手打人,并且对方拿刀被家人拦截,最后朋友没伤处于好心没有去法医门诊,对方也没去,可是后来对方晚12点左右偷去了法医门诊,第二天我朋友的家人知道后,由于害怕事闹大,双方更加损失,就去给他们送了500元,对方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什么事啦,没想到刚送去回来后的第二天,可能谁给他们出的点子说耳膜穿孔或自造伤来告我朋友,对于这种事我们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如果对方提供证据证明是你朋友打他所至,那么你朋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只能找个律师介入做有利辩护

具体问题对方是需要证据来证明其伤害情况的。毕竟假的真不了。

首先,对方耳膜是否是耳膜穿孔要有医院书面证明,而且耳膜穿孔与被打之间有没有必然关系也要医生开具书面证明的。
其次,应当排除自伤的可能性,因为没人会为了出气,打伤自己去赢得官司(除非当事人有精神病)。如果排除这两种可能性的确是自伤,而且与被打有必然关系,证据确凿,那么打人的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人的生命安全不可侵犯,动手打人都是对别人身体权的侵犯,不论动手打人的先后,只要打人都要承担责任。
再次,对500元的认定问题,应该认为为民事行为,民事责任赔偿原则以实际损失为准。当然人的生命安全是神圣不能侵犯的。上述情况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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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