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事,万分紧急,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11:16
我目前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在职),昨天找了一份工作也在北京,但是新公司要求下周一必须上班,可是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离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原单位。在时间上我肯定来不及,请高手指点我该怎么安排才能顺利跳槽呢?积分发给说的最有道理的
公司的人事比较认死理,协商可能不行,能不能有更巧妙的办法。例如说先请假去那边上班,然后辞职等等。其实这种办法我是想出来了,只是不知道可行性怎样。

这个要双方面去想办法。首先可以与前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实这些是法律规定,也是可以通过补偿来解决的。比如多干了半个月工资可以不要等等,当然,这个在劳动法中是不提倡的,有点类似我于们常说的“私了”。
另外可以与新东家商量一下是不是可以缓几天再报到。因为你的客观情况,新东家也不会太为难你的。

主要的问题是国企离职后的关系转移很麻烦,有些国企就是不放你的档案,不给你开劳动合同解决通知。当然,这就需要有其它的办法了。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再留言。

记得客气点,很礼后兵。实在不行再找其它的办法解决。

朋友,看到你写的
我以前的一个朋友也是像你这样的
他们的规定是一方违约要多服另一方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这个是可以协商。
你也可以商量啊
要么可原来的单位商量也可以和你的新单位商量
合同是死的 但是人是活的 哈 (玩笑啊)
你说的请假也是一个办法

国企离职肯定要一个月的,除非领导同意你现在离职,劳动法也有规定,离职是可以协商的,双方同意是可以解除的,看行吗,不行也就没办法的,一般是可以的,看你怎么说了,

如果你不想在原来的单位,索性你就请假,假期累计到一定天数,即便你不想从旧单位离职,旧单位也会主动和你接触劳动关系。

跟新公司说你在原公司有一个重要的项目没有做完,需要善后,过几天才能去新公司,这样会比较好,因为他们会觉得你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如果他们因此不录用你了,那我看这种不懂得珍惜人才的公司没必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