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以起诉市政府和市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09:08
如果一个城市的居民长期反映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市民可以起诉市政府和市长吗?国家有相关法律吗?
请教法律方面专家。

要看是什么情况,
一、如果该市政府的“不作为”(就是长期不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属于“直接”侵犯了某市民或者某些市民(注意这里的受害人要求确定)的合法权益,而该不作为又属于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你可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一般情况。

二、如你所说的情况,不知道所谓的“没有得到解决”,究竟有没有切身侵犯到确定人的利益,以及该不作为究竟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一般而言,政府的规章等可以重复多次适用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诸如行政罚款,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你可以参见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本人不敢妄下判断。

救济途径的话,可以向市政的上一级反映情况,也就是经常说的“上访”。

公民起诉法人或法人机构的就是指行政诉讼...
但是你这种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应该慎用"起诉"二字;
是投诉,而不是起诉...
你最应该继续去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将多次反应问题的事实保存起来.
然后再用最有效的方式:向法律热线求助,有很多这样的帮肋会引起各界重视,这样你的反映问题如果是可采取的,我相信一定能得到解决!

  1、行政诉讼通常被称为“民告官”,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2、如果市民发现市政府存在违法问题,就可以向法院告市长,法院可以受理的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只能起诉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起诉市长,因为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市政府。
而且要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要非常具体,比如同样是反映落实政策问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