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真心律师进来帮忙讲解下,小女子感激不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9:14:49
首先请耐心看完,我会追加100分的!(有话照实讲,并不是找安慰的)
事情是这样的:在去年的年初男朋友在网吧工作的某一天,网吧停电当时老板没在场但是男朋友的好几个同学都在场的由于断电要段时间所以他们就在聊天中等待来电!因为男朋友由于某种原因大学没上完可从事工作的地方却离学校很近,也许是以前关系要好的原因这些同学上网都会去这家网吧.当时等电的过程中几个人一直在嘻嘻哈哈的边笑边打闹不知觉的已经出了网吧的大门(是玻璃门)!在门口打闹的过程中男朋友对其中一个同学说,不闹了不闹了回去坐坐歇歇吧.可那同学并没听他的,但是还有几个同学都回网吧坐下了,那么我男朋友就也想回去坐下来,可这同学一直对他拉拉扯扯.
在我男朋友要进门的那一刻那个同学也许是带足了劲在离门有断距离的情况下是跑进去的不幸的是门破了玻璃掉下来了,男朋友手快眼快一下想拉住那同学避免他受伤!当时他同学是往里跑,而男朋友是想把他往外拉因为门已经出现破裂的声音了,所以只碰到了他的手而没用到力拉到!但同学的手给玻璃砸到了,当时流了很多血他一直叫痛男朋友也吓坏了,但及时的打了个电话给网吧老板通知他来现场然后就送他同学去了医院!(男朋友先从网吧抽屉拿了几百元钱怕自己身上钱不够,但是在电话里已经得到了老板的同意)
那么送到医院后,男朋友又通知了他妈妈告诉了事情经过,当时事情发生在下午了但他妈妈二话没说立即从距离200多里外的乡下赶到了医院!男朋友给同学交了住院费当天的手术费七七八八的也花了5千多!当时他并没带复杂的心思,只想同学能平安无事出于是自己曾经的同学而且关系又很好!
但是就是因为他当时出手想拉同学一把手的好心举动,给自己引来了一场官司,他同学家长要求我男朋友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一共要求赔偿6万元!因为当时毕竟是和他打闹玩来着的,责任肯定要负的!可后来那家人不讲道理也不带真实把男朋友和网吧老板告上了法庭!当时进了门坐下的另外几个同学是受伤同学的同村人也都是在一个班级的同学!他们为那个同学做了假证,明明只是碰到了他的手没用上力拉到!可都称是我男朋友用力拉了才导致的受伤,虽然我们理解受伤同学家长的心情可为什么世界上要有那么违心的人?他们的良心在哪?道义在哪?
由于老板当天发生事情时他没在场,所以他也拒绝一切赔偿,在送医院前我男朋友在他网吧抽屉拿的那几百元钱早变了工资抵了!

首先,你要明白这起案件是民事案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类的侵权纠纷。你男朋友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比较复杂,仅本案来看,关键是看原告受伤害的原因是什么?是原告自己撞玻璃门致门破碎受伤,还是因门自身原故破碎致伤,同时要看你男朋友“拉人”行为对致伤的损害有没有增加过错。如果你男友对其受伤没有过错,那么其就无须承担责任。但从你描述的“那一刻那个同学也许是带足了劲在离门有断距离的情况下是跑进去的不幸的是门破了玻璃掉下来了,男朋友手快眼快一下想拉住那同学避免他受伤”,我无法肯定地判断受伤原因。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我说的上述情况就需要证据证明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网吧和你男友都有过错,那么,两人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你男友有过错,那么判决就是错误的。至于你提到的对方所举的几个同学证言,也是本案关键证据,如果同学说话对你男友不利,而你男友没有证据来予以反驳的话,那么同学证言是可以认定的。
  再次,如果受伤害者是自己撞门受伤的话,其本人有重大过错,应当减轻网吧和你男友的责任,减轻幅度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确定。对于赔偿数额,其中是否构成伤残,应当依据鉴定结论为准,不能看其受伤表面状况,对于你男友已付款部分可以要求从应承担的责任中扣除。
  最后,不知道你的案件现在是什么阶段了。如果一审判决下来尚未超过十五天那么可以上诉;如果十五天过了,那么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即申诉),但申诉的前提是你要有充分的理由,包括你有证据证明其受伤非你男友导致的或男友无过错的新证据,或者找出一审判决存在证据伪造、证据不足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申诉一般很难解决问题,除非一审判决违法明显。
  对于你最后提到的几个问题,以上已述了。你男友不能说是犯法了,依据判决其承担责任的情况,只能说其有违法行为(由于过失侵犯他人人身权);现在情况对你们来说比较被动,最好找一个负责任的律师详细咨询一下,是否能够上诉或申诉。否则,只有等待法院强制执行了(当然,法院执行时,如果你男友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对方也没有更好办法)。
  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加油啊!!!!希望有能帮到你的人!!!

我不是律师,希望有律师来解答一下。

是啊 玻璃门是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