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地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4:22
有个问题请教:
现在很多地皮出租的,比如我租下一块地皮50年,自己建筑一栋厂房,那么50年到期后,厂房怎么办?政府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理?????????很好奇!是不是和买房子的道理一样?只是买房子是70年而已?那么70年过后呢?

您好!你所描述的地皮是你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的,在土地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那么他对该土地上的附属物也具有所有权.根据物权法149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期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到时候会收取什么费用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上面那位回答有错。应该明白以下几点:
1.我们所谓的买地皮或者买土地都不是买它的所有权,而是买他的使用权,所有权是归国家的,我们买的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把国有土地分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综合用地(一般是商业和住宅综合)。

2.你租的也是土地使用权。

3.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到期应该要重交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50年,到期应该要重交土地出让金。

4.你说那种只能是在其他人那里租用工业用地修厂房,50年后,出租人可申请续期,但需要重新交纳出让金,即重新交费买土地使用权。不申请国家将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既其上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