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原房主欠暖气费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0:18:27
我去年11月份在齐齐哈尔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签订协议约定在购房日前该房所有先关费用,包括暖气费、燃气费、电费等都由原房主结算清楚。因为原房主是某行政单位的老局长,所以没想太多就办了相关的房产手续并支付房款。等交房日去查询暖气费的时候才发现该房2000年前欠下暖气费1万余元,2000年后至我买房日欠款2000多。这是因为2000年前是由单位支付暖气费,原房主也不知道这件事,2000年后的欠款是因为暖气不足所以每年都少交一些,负责收我们这套房子的管理员也清楚的。因为我的房款已经支付,房主也不管了,我现在也找不到她了。今天我又去供热部门咨询了,他们财务说不结清以前的欠款以后的费用不能收了,只能停止供热。我很纳闷欠那么多年钱了,他们早干什么了?
我想咨询:这些费用应该由我承担吗?我如果不支付原来的暖气费只支付我购房后的暖气费是否也可以呢?我担心供热公司会起诉我,听说有诉讼年限的说法。请问他们能起诉我吗?如果起诉的话对我会有什么后果呢?希望能早日得到答复。谢谢了~~

原房主欠的采暖费,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其承担,之后你个人所欠的部分,属于你与供热部门纠纷,需要双方解决.因此,第一,对于原房主所欠的费用,你可以代缴后,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房主返还并要求支付利息.建议不采取这个方法.第二,在与供热部门解决你所欠纠纷后,如该部门不接受你交纳的欠款,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交纳费用及供热.另外沈阳这边有类似法规,不允许供热单位以此为由不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