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坚定级别及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02:30
左眼被磨头打到,经医生诊断左眼挫伤,角膜有异物,前房血肿,角膜板层裂伤,眼球破裂3/4,经治疗已出院,但眼球上有一明显疤痕,以后不回消失并伴有散光现象,视力明显下降,我原有近视300度,现连0.1也看不请,请问我能被定为几级伤残及当时赔偿
带散光度数是875

应当进行工伤鉴定,才能准确定级,应当按照标准赔偿。

伤残等级这个我不会回答,不过赔偿标准倒是有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12.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因此,姜律师认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死亡,在工亡赔偿后,应该有一个精神损害赔偿。
13、处理事故人员交通、住宿、误公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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