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落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48:31
我和男朋友准备买房结婚,可是他一定坚持房产证落他的名字,贷款由我来贷,贷款的房产证抵押物用我母亲的房产(贷了款想一次付清房款),如果先领了结婚证,再买房,房产证落他的名字,在法律上我受到保护么?还有,我觉得他这样的说法和做法让我有点不能理解,落共有权人是最好的打算,而且他在部队,没时间去办理这些手续,都只能我全权办理,他家里也支持不了什么,都是两人共同还款,这样的男人是不是有点小气,我想,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

如果先领结婚证,再买房,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房产证上又只有你男友的名字,如果用你母亲的房产抵押的话,很有可能可以认为是赠送给对方的。因此,最好还是要写一个借据之类的比较好。既然由双方共同还贷,建议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比较好。

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婚后财产,所以在法律上你是受到保护的。
虽然落他的名字,本质上你是没什么损失,但是从情理上看,男方这样的做法是不能让人苟同的,LZ的确需要慎重考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