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问题,相当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02:37
我在我们当地一家民营企业工作,没有劳动合同!可是我不想干了,提出辞职,主管不批准。工厂压着俩月工资。我就等到发了4月份工资就自己没来上班,一个月后发5月工资的时候我工资停发了,还欠着6月7月工资没发。找人力资源经理,他说我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职,只扣除一部分培训费,可到车间找车间主任签字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说我没来的一个月按旷工处理一天罚款一百,罚款3000。我不服到我们当地劳动仲裁申诉,可政府的人告诉我没有劳动合同他们只能说到我们帮助单位调查,但一般的结果是我们单位会把我的考勤销毁,查了也是白查,没效果。我该怎么办,?????????????????????????????????????只有20分了,好心人帮下

在具体的劳动争议实践中,依据基本的举证规则,劳动关系是否存在需要由劳动者来承担,不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则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等能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就对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予以支持。
所以你要找到一些能证明的东西,比如车间主任当时签字的材料、或者办理离职手续时他们出具的材料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