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办理食品加工需要交税吗?工商许可证已经办理好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6:23:15
请问一下!我父亲是名残疾人,有国家颁发的肢体残疾证,办了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已经有个体经营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也办好了!可以免税吗?望各位能耐心详细解答,谢谢,感谢万分!

加工作坊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国家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没有规定残疾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
同时,按税法规定还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你的经营场所如为自有,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现行税法对残疾人都没有优惠政策。

目前只有营业税对残疾人有优惠,可以免税。

你的情况,税务局应该是征收定额税,一般税务机关对残疾人是有照顾的,会核定相对比较低的税额。

祝你好运,祝你的父亲健康。

应该可以。国家是有相关的福利政策。但是要看地方税务局的执行情况。各地政策各地不同。

不免税 残疾人个人从事的劳务是免税的 只免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办企业是不会免税的

按照税法规定:一是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是对于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因此,根据上述税法规定,你父亲是名残疾人,但从事生产性食品加工不能免税。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