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对同一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02:21
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被丙殴打,甲被丙打成轻伤,乙与丙相互殴打,两人都是轻微伤。甲到当地法院自诉,丙怕被追究刑事责任,遂与甲私下达成协议,甲到法院撤诉。但是乙没得到赔偿不满意,便到公安机关要求对丙作出处理。请问:公安机关能否对丙和乙作出处罚。
乙与丙是相互殴斗,我是问甲到法院撤诉后,公安机关还能对乙和丙作出处罚吗。

先要了解究竟谁是真正斗殴的造事人,如丙对其甲的人身侵害过程中并未对乙造成威胁,而乙却先对丙造成人身伤害的前提下,对于乙有略微不利..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斗殴双方同责(也要看当时是否乙有可能会受到伤害威胁的可能,这时候就要看甲的口供是否对乙有利了)...
但是相反的丙如对甲造成人身伤害时,乙只是上前阻扰却遭受无辜人身伤害才反击的,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正当防卫而丙就是全责了!

能的,乙跟丙双方都有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