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发布违禁信息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47:28
小弟我和朋友一起开了个动漫论坛,本来一直中规中矩没犯啥事,但是有一些竞争对手。前段时间,竞争对手在我们的论坛上避开版主的眼睛发布了一些违法的信息(就是一个反国家的帖子),然后去网监那举报我们的论坛,网监把服务器收走了,但是过了十五天他们还不把服务器还我们,还要我们用5000元换回服务器。域名还要另外给钱,请问这样的处罚恰当吗?一条违法信息竟然要这样??请律师大大解答一下

对该处罚你们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你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