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54:05
16日晚我骑电动3轮车回家,路过一个桥洞时一个老太太骑着3轮自行车,从上坡对面骑过来,因为是下坡速度很快,这时桥洞她的行驶方向停着一辆汽车,她车没刹车,为了躲汽车就往我行驶的方向拐了过来,把我给撞了,撞在我电动三轮车车把的位置,当时我嘴出了血,老太太也很紧张,我本来看她岁数挺大了想想就算了,正好那时车辆很多,我和她就把车都推到了一边,后来老太太给她儿子打了个电话,他儿子带了两个人来,把她接走了,我以为没事了要走,可跟她儿子一起来的人不让,没办法我就报了警,警察来了拍了照片做了调查,就让等通知,把车托走了。17号那天去交材料,对方的家人也来了,说是老太太住院了,说肋骨裂了,他问我要不要和解,说要我拿老太太的医药费,我当然不同意了,我还没听说撞了人的让被撞的拿钱的道理;和解没成交警就让等通知。28号,今天去了事故处理办公室,交警说事故现场被挪动了不能给认定,还说对方不承认我是正常行驶,说我是逆向行驶,还说根本就没有停着那辆车,当时交警来的时候那辆停这的车已经开走了,我也没有记下车牌号是多少,负责的那个交警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我想问下交警的处理得当吗?难道一起非机动车的事故认定就因为现场车辆移动就做不出判断吗

交警没错

调解不成的,不爽的一方去法院起诉。

你让对方起诉吧,他起诉的话就要有举证义务。

没证据的话,法院不会支持他的。

1、中国这个社会权大于法,找关系!

2、找不到关系,就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