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犯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58:23
1,为了故意杀人而购买枪,后持枪杀人,是定故意杀人罪,还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2,为犯罪而购买枪支,后持枪绑架人质,向起家人索取钱财,是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与绑架罪并罚?
持枪犯罪,往往都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什么时候并罚,什么时候又不并罚呢?
法条依据或理论依据,我都想听听,法条依据优先.
谢谢

1)一般是定故意杀人,得到枪支作为牵连的手段。但是如果购买枪支和故意杀人之间距离时间比较长(比如隔了1年),那么可能定2个罪。
2)和上面的一样,一般是作为牵连犯。把持枪作为绑架的手段和条件,只定绑架。
这个一般都是牵连犯,所谓牵连犯,就是先做了一个犯罪行为,但是这个先行为是为了完成后一个犯罪作准备的。通常牵连犯都是从一重。也就是2个罪里,以比较重的罪定罪。

以一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