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的税收优惠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9:56:20
新型墙体材料的税收优惠问题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提到: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这里的石膏墙板原材料是天然石膏,还能享受优惠吗?这种税收优惠只能适用于脱硫石膏做原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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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98号文决定,给予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以税收优惠政策,以缓解其企业所遇到的困难,切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及新型墙材的发展。
文件明确指出,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它废渣生产的水泥等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文件还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包括非粘土砖类中的空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砖、烧结页岩砖;建筑砌块中的混凝土小块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建造墙体中的GRC板、纤维水泥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块、轻集料混凝土板、钢丝网架夹芯板、石膏墙板(纸面石膏块、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金属面夹芯板、复合墙体等14类共23种产品实行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的政策。
同时文件还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各地对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墙材革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享受免征增值税新型墙体材料
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新型墙材产品。
(二)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1、非粘土砖:(1)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 (2)混凝土空心砖;(3)烧结页岩砖。
2、砌块:(1)混凝土小型砌块;(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石膏砌块。
3、墙板(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1)GRC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墙板);(2)纤维水泥板; (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4)轻集料混凝土条板;(5)钢丝网架夹芯板;(6)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7)金属面夹芯板;(8)复合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