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走人,要么服从。请大家帮忙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28:40
最近遇到这件事,感觉挺烦恼的。
我们合同定的是上5天班,可以老板要我们上6天。我们拿合同出来跟他说,他确一句话,你们要么服从,要么走人。
我想请教大家,有没有第三种选择。大家帮帮忙。
不单说这件事情,其他的事情也是这样。只要是他们的意见,大家都要服从,不服从的就走人。

两方面看,从你们角度看,老板不应该,应该尊重你们的人权,而且这么强硬,有点不尊重员工,全世界的方式都是罢工,或者磨洋工,但要员工心齐才可以,否则一点用没有。

从老板的角度看,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确实需要大家付出一点,如果大家没有付出的精神,老板也郁闷或者不稀罕这样的员工,走了也罢,才说出这样的话,可能一个员工真的对他是不可或缺的,或许他根本就说不出来这种话来。所以站在他的角度也检讨一下你们,是否真的都为企业带来了价值。

劳资关系如果只是一个打工心态和雇佣心态,都有问题。

离开很容易,一走了之也不必要问这个问题。你肯定还是想不离开的情况下,如何对待:

两全其美的办法,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独当一面的真正有价值的员工,让他缺不了,并占据重要位置,然后再提出你们的要求,可能容易达成折中的解决方法。这个虽需要一点点时间,但如果不从现在做起,不这样做,又能怎么做呢?因为如果你们真的是街上一扫一大把的人,老板当然无所谓,你们走好了,第二天又来更多代替你们的。

如果工作很压抑,就别勉强自己

那没办法了,你如果想在哪干,就听,真不干,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有劳动法保护,他违约,只是和老板弄僵了,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可以旁敲侧击让他知道违约后果,如果他不怕那就没办法

拿合同出来与劳动法出来。。。

有合同还怕什么啊?你就周六不来,他要是敢开你就是单方违约,需支付合同期内剩余所有工资。集体去劳动局告就是了。怕什么。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打工的看,你老板是人,你也是人。而规矩是人定的,合不合理由大多数人和法律说了算,你们老板算个球。他说上就说上,你说上可以,第6天支付3倍工资就OK。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我们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