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经营权的合肥出租车是否还要三万元确定经营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01:39
合肥出台了新的出租车管理办法,以前获得经营权的车主在这次又要交三万元已确定经营权,这笔费用是谁征收的?是否合理?

这笔三万元的费用是谁征收的我不清楚,但我看新出台的合肥出租车管理办法并没有对这一块具体规定,就这次交的三万元,我觉得在以前已经获得经营权的车主并不应该缴纳,从道理上讲已经获得经营权的车主,有很多都是花了几十万购买的营运证,而现在政府又对已经获得经营权的征收这笔费用非常不合理,为什么经营权的确定就一定要缴纳这笔钱,难道没有合同和其他手续能够证明经营权的归属么!那是不是不缴纳这三万元的话,原本有正常经营权的出租车主就会被取消经营权呢!
要知道三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是政府征收,那么依据是什么,难道就是政府一句话行为,合肥有6000多台出租车,每台三万,大家算算 ,那可是一亿八千多万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