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46:31
我原单位所在地是高淳,我的社保,失业保险之类的都是在高淳交的,劳动合同于07年12月31号到期,之后在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在原单位工作至08年6月。从08年1月到6月期间,原单位仍然给我缴纳失业保险金的。
我的社保关系已经转移到南京了。现在想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几个问题想搞清楚下:
1.失业保险金的费用是否累积?就是说如果这次我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话,以后如果再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些在高淳缴纳的失业保险金费用是否也累积进去,可以一起领取嘛?
2.如果可以累积的话,那要领取在高淳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要不要高淳社保中心出具什么证明之类的?(我的社保关系已经转移到南京)
3.如果现在领取这笔失业保险金的话,时间怎么算?是按劳动合同上写的时间(06年6月1日---07年12月31号)算,还是按照我在原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06年6月1日---08年6月)算?
今天上午到南京社保中心问了下,两个人给了我两个说法,一个说没问题,让我办手续去了,等我办完手续回来,那个柜台换了个人,这个人又说我失业保险金审批表上的时间(06年6月1日---08年6月)与劳动合同上的时间(06年6月1日---07年12月31号)不一样,要我把08年1月到6月的劳动合同拿来才能领。给搞糊涂了。。
4.我现在手头有几个表
a.南京市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市内转移)----------这个表已经盖了“南京市失业保险业务专用章(高淳)”的章
b.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终止通知单--------这个是原单位出具的,盖了公章
c.还有个录用人员登记表---------盖了原单位公章和高淳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章
d.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盖了原单位公章和南京市失业保险的章
e.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盖了原单位公章的
这几个表里面那几个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能用到啊?

1、失业保险不累计,没有个人账户,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最多领取24个月。
2、问题不存在。
3、南京市社保中心第二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对的,因为你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要想从现在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话,需要你与单位补签这段时间的劳动合同才行。
4、a、b、d、e。
政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咨询。

不累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