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可以以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抗辩吗,并可以提起反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59:33
乙从甲处购买一台机器设备,预付了部分设备款,约定由甲负责安装调试后支付剩余款项.可是,在安装调试中,该设备存在瑕疵,不能正常运行.调试多次,应无法达到要求.过了一段时间,甲居然起诉乙,要求乙支付剩余款项.乙可以以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抗辩吗,并可以提起反诉要求甲赔偿因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吗?该损失该如何要求赔偿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可以提出抗辩,并要求甲赔偿损失。
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并按卖方未交付货物的损失来计算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