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用水田建了一套房屋,有罚款收据,但没有房产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费的标准怎样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01:02
我家在广东清远市佛岗县。

我是一名土地管员,现我们这边正在搞开发,一些农民正在建房(违建)未批的,要拆迁时照样按市里出的标准来补偿(都不是很高),不过只要你不签字,或到上级部门上访,他们就会怕了,就会提高你的标准,这都是真的,你要是老实签字,上当的就是你了,签字时一定不要草签,工作人员会做笼子,说:你家的补偿标准已经很高了,比隔壁谁谁家高了几多等等,叫你不要到处宣扬.到了下一家,一样说你家的几高,也不要宣扬等.一句话,不到最后不签字.
还有就是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农村只有土地证,有无都一样),拆迁时标和有土地证的一样.

如果是在水田上建房屋的话,相当于是在农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这个肯定是违反土地用途的。虽然说你这边已经经过了罚款,并且有罚款的收据,但因为他是一个根本性的违法建筑,所以还需要看在罚款之后这边有没有给你批成宅基地,或者是让你使用的一个证明。
如果他的土地性质不变,并且也没有让你去使用建房的话,他很可能在拆迁的时候还给你认定成一个违法建筑,这样的话按照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或者是他会完全给你压低补偿。

按照地上附着物标准补偿
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你在当地国土部门能具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