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是“D签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45:21

办理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是“D签注”,即港澳逗留签注。需要以下步骤:
一.办理条件
1.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或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招收的学生。

2.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应聘赴港就业的;赴香港任教、合作研究及以高级劳务名义赴港工作的;应聘到香港文艺、体育机构任职工作的。
3.申请赴香港培训,已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的。

4.内地居民获准因私赴香港工作、就学或接受培训,其内地家属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依亲类“进入许可”的。

5.经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及其家属。

二.办理程序

基本程序:照相——领表——填表——贴相片——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单——领证

赴港澳劳务、培训、就业的以及市属单位人员赴港澳就学的,向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人员赴港澳就学的,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请本人(申请劳务签注的,可由商务部指定的广州市具有输港澳劳务经营资格的劳务公司代办,劳务公司需提前备案,相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3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只验原件,免交复印件;暂住人员,提交身份证、IC卡暂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港澳劳务的,免提交暂住证)。
3.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
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