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违约致使合同相对方乙受伤(由第三人丙侵权造成)。此处是否属于“侵权”与“违约”的竞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14:22
可以同时追偿吗?

个人认为不属于。
比如说A买了B的汽车,与违章驾驶的C相撞,由于汽车质量问题安全气囊没有正常打开,A受伤。
那么C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同时也应当承担汽车购买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是竞合。乙只能向丙追究侵权责任,向甲追究违约责任。

还要看丙和甲的关系

比如丙是甲的雇员就可能竞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