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帮忙,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48:00
我前男友欠我的钱一年多了,今天初他结婚了,答应结婚过后还我,但是后来又说没有钱,后也一直要,他总是说没有钱,直到前几天听说他买了房子,我又问他落实,现在我知道他真的买了房子(房产在她老婆的名下),我现在手里没有欠条,只有和他打电话的录音(其中提到他欠我的钱和数字),还有和他老婆的电话录音(其间也提到欠钱的问题和数字)请问我可以通过法院办理这件事情吗?如果他就是承认欠我的钱,但是就是没有钱还(他现在是一家中介公司的经理),我是不是可以请法院处置这个房子呢?谢谢大家急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讨回欠款了,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对方还是生成无钱还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提请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法院的判决执行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非要处理这份房产。
还可以将他工资收入等进行还债,如果金额较大的,可以用他的个人财产偿还。
房产偿还牵涉的环节过多,比较繁琐。

如果房是其婚后取得,即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你在胜诉之后,可以请求执行,但是一般如果只有一套居住住房的话,执行通常都很不现实。
另外,可以考虑执行他的工资。

你好。
你的电话录音没有经过对方同意,95年的司法批复上明确表示不能作为证据的,除非对方不能提供任何证据、案件无法审理的情况下才能适度参考。

当前,你应当立即让对方写个欠条,规定还款期限(为了欠款追缴的时效中断)。到达新的期限对方仍不归还,你可以再发一个《催款通知函》明确最后还款期限。
对方仍不还或者无能力还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对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会被法院依法冻结,等判决下来判决书规定期限内债务人必须还款,否则超过期限1年内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拍卖他的房子来还你的钱。

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前男友所欠的钱属于其个人的婚前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其偿还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如所购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共有财产是无法分割的,即执行其男友在共同共有财产中的分额缺少直接的法律依据。但从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各地法院还是有一些变通措施的,如执行其工资,将其共同存款进行分割执行一部分。因房屋属于不可分物,且还涉及到物权保护等规定,直接处置房屋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