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工伤,应该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36:13
在暑假期间,学校请我们去学校做事,在做事时,一位学生把手指斩断了,作为校方应该怎样处理,学校应不应该赔偿

首先要确定这位学生有没有违反操作规程 如果没有违反 那学校就要负全责
如果违反了 学校就负次要责任

因为当初是学校请你们去做事,而其中的学生在做事中发生了事故,学校是受益方,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了.本人认为,受伤学生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做好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按照伤残级别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最好,先找个律师进行咨询.

当然得赔偿,我去年也是工伤,单位给报了医药费,而且还休了15天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