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55:04
有一食品专利配方:脂肪:糖=3:1,原料是:猪油加菜糖。
如果我的产品配方:脂肪:糖=3:1,原料是:植物油加蔗糖。(或者说成分比例跟专利一样,但原材料不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算不算侵犯专利!谢谢!

很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理由他们说的都很清楚了。但我有个建议,你可以看看他专利申请时间与其食品生产时间是否同步,如果他食品先生产销售再申请专利,你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专利无效,一旦无效,就变成公知公用的,谁都可以用了,包括你在内,这是很合法的一种手段。

判断是否侵权,主要看该方法或产品是否完全覆盖该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

你所说的专利配方中:脂肪:糖=3:1,一般来说属于独立权利要求项里,但是原料是否也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你所列举的猪油加菜糖是他的独立权利要求里列举出来的,还是他后面列举的最佳实施例???

如果原料在独立权利要求里,则不侵权.
如果原料在最佳实施例里,还要看你所列举的新原料是否属于等同置换物,如果属于,则侵权,不属于,则不侵权.

要看权利要求,
以及是否是等同替代。

给出的信息太少,说的太简单了,无法判断。

算,材料的转变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做的简单替代

最终不会算做侵权的

当然不算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