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朝花夕拾》中《琐记》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1:17:23

电子书有些地方有明显的错别字,可能是扫描识别时的问题,稍微有点影响阅读,还是书好,这样我可以躺在床上看,其实我不大喜欢用电脑看书的。另外有些地方的词汇用的很生硬,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字错了,还是因为作者亦舒的生活环境的原因。

陆宜称呼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为弟弟和妹妹,这种说法倒是很有意思的。

刚开始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朴素的,语言平实,虽不乏华丽的辞藻。前面这一部分总的来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跌荡起伏,没有迅速把我带入故事中来,但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文中对方中信前女友的描述“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似乎反映了亦舒对现实社会女性打扮的一些厌恶,有点叛逆,或者说有点女权主义者的味道。

小说中也出现一些富有哲理的话:

“得意事来,处之以淡,失意事来,处之以忍。”

文中女主人公在1985年的时候见这她5岁妈妈的那一段描写挺有意思的,呵呵。方中信的小妹为什么突然把那枚胸针交给陆宜,我想不出很合适的理由,为什么给胸针不给其他的东西呢?

“我不让你走,因为我自私,我一早已爱上了你,明知你一离去,今生今世都无法再见到你,因为我短命,因为我自知无法活至二十四年后,待你出世,待你成长,再度追求你,爱你一次,”他几乎是握着拳头叫出来的,“所以拘留你,不给你走!” 这一段很精彩。小说已经过半,已经开始出彩,已经有了较强的戏剧冲突。

写的陆宜的外婆区太太临别的那一段,仿佛写的是真的7,8十岁去世的场景,一点都不像二十多岁的人说的话,显得她非常的沧桑似的,个人觉得这里有点夸张,呵呵。

整个文章把那位夫人写的很神奇,简直就是完美的,是那么的高贵和富有智慧的,还有她的丈夫,显得与世无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