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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00:54
1、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的数量不同——这种说法正确吗?
2、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吗?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放火的行为,是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还是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1.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标的是共同的(只有一个);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多个)

——区别:诉讼标的是一个还是多个

2.一、法律对轻伤害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一)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公安机关受理轻伤害案件的情形

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4条规定,法院受理轻伤害案件的前提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换言之,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证明时,则不能成为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受理,而应由公安机关作为普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自诉人证据不足的或仅能提供证据的线索,但凭自己的能力无法取得该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构成犯罪,

1、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你看一下诉讼法就知道了
2、这个肯定可以立案,只要是刑事案件。
3、14岁以下不是完全能力人,所不不负法律责任,不算犯罪,也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负产生的损失等,并教育被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