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不向受害人询问案情吗?急盼朋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6:59:46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从来没有询问过受害人案情,也没有听取过受害人意见,在法院送达公诉书副本时受害人才发觉案情存在严重不实的地方(有证人证明),向检察院提出来他们不理,向法院提出了,又说找检察院。现在,法院已开庭审判,事实不清已导致犯罪分子从轻判决。请问,该如何维护受害人权益?

1、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向受害人询问案情,虽然做法不对,但不会影响到案件审理,因为检察院只是审查核实证据,而不是收集证据。
2、 如果你认为案件处理与事实不符,可以上诉的,但是仅仅有证人是不够,不足以推翻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从客观上讲,法院是无法辨别你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是否属实,毕竟公安机关还有其他证据。
3、 法院对案件的判决存在一个量刑幅度,如果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在量刑幅度内,即使有不当之处,上诉也不会变更。
希望以上几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