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心肠狠毒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20:48
我十三岁了刚读初中!一次有一个胖子很自大老是欺负别人!体育课时他居然向我打劫!我当场把他手打脱臼!还让他在同学面前学狗叫!他还真学了!其实我平时不打架!也不想这样我是否太过分了!(对不起剩5分了)

我觉得你做得很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样人就该收拾,好样的哥们。

是有点点拉...
你当时一定抱着 说时迟,那时快(痛快) 的感觉吧
不要你这样很可能会给别人造成心理阴影喔,
其实对一个人的身体伤害并不算大事
但对人自尊的伤害真的很难恢复的

其实你也可以去跟他道歉,这样也许你心理会舒服一点
也不用想太多,不要为了这么件事情.造成你们两个的心理上海呢.!!!~~~

冲动是魔鬼喔!!!~下次一定要想清楚了在做!!!

加油哦!!!`````

是有些过分啊,让他当同学的面学狗叫挺伤那人的尊严的啊,这可是非常忌讳的。把他手伤脱臼了万一真的把他伤得很严重就不好了。当然你当着别人的面这样对待他的话,你的行为很有可能不得同学的心啊,你也不能根本上解决他欺负人的毛病啊~我觉得你那时候还不如直接跟老师讲

小孩小打小闹 无需上心

但打架总是不好的 可以找老师嘛

我 初中也是很能打架 后来才明白 原来有事找老师

看着老师打他 比我自己打还带劲儿

是啊,别人的确是错了。但是你不可以让他这么丢面子啊,只毕竟关乎人格尊严啊

做人留一线
他日好相见
教训过了就算了
没必要把人家的自尊也踩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