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过程中有疑问的地方,请赐教!(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44:22
1、“规范性法律文件不一定都具有立法的性质”——什么是“立法的性质”?

2、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这种情况适用督促程序吗?
但是第2题书上给的答案是不适用,55~

1.立法性质--专指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应当是不可以的.因为督促程序要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义务人如果明确表示不还款的,那么法院可能会推定为债权债务不明确,而不签发支付令的.

1、直白一点,就是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督促程序的进行,是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为基础的。只要符合这个基础都可以适用。
督促程序,即根据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债务人应当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不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