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保险公司推出的“富富有余”险种怎么样?求高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36:18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我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险金额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鉴定之日的保险金额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三、持续奖金
自本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保单年度起且在您交纳当期期交保险费后,如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我公司将按照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持续奖金,并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的每一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在其约定的交费日期之前或其后的六十日内交纳;
(二)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并且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在约定的交费日期之前或其后的六十日内交纳,但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不享有持续奖金。
持续奖金占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比例见下表:
归属的保单年度 比例
第三年 0.5 %
第四年 1.5 %
第五年 2.0 %
第六至十年 2.25%
第十一及以后各年 3.0 %
对于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中增加的期交保险费部分,仅对其中归属于第三及之后保单年度的部分发放持续奖金。
追加保险费不享有持续奖金。
我公司给付的持续奖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仅用于增加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第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