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问题!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16:06
1998年拆迁,爷爷奶奶分了一套一居室的住房,是使用权,爷爷奶奶有5个孩子,我父亲是老大,我姑姑的户口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我姑姑把分给她的房子卖了,和爷爷奶奶住一起,后来爷爷去世了,姑姑就把那套一居室卖了,卖的时候奶奶还在世,当时卖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可能我的小叔知道,后来知道了,看她离婚带着孩子也没工作,就没追问这事,现在已经过了4~5年了,他们兄妹是5个,因为一些事,闹得很不高兴。
现在,我想问:
因为是使用权和房管局有关系吗?她当时没有经过我父亲可以卖房子吗?
这套房子有没有我父亲的一份?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谢谢各位!多帮忙!!!

房子的使用权在你爷爷死后应该是你奶奶的 你姑姑是无权私自卖出的 除非有你奶奶的授权 如果没有应该是无效的 你奶奶死后房子应该是五兄妹共有 共有的话也只有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买 使用权的卖出和房管局是有关系的 必须在房管局办理

使用权房一般是福利分房,使用权也就是承租权,这种房子在没有买为产权之前不能出卖,你所说的出卖,其实法律术语叫转租,依你所说,你们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但也不尽然,关键要看你们手头所掌握的证据情况,及他们在转租时是否存在法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