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物业公司的会计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缴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56:34
具体情况: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代替客户先垫付电话费同时也会从客户那里收交水电费,汇总后再交给各相关部门,我想问一下我们代收代缴的电话费水电费用不用我们来交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简单来说,就是把你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减去上交的费用(水电煤等),剩下的来计算营业税。

代收代缴的部分不纳营业税。

你们所收的金额减去你们付给有关部门的金额后的差额,这个差额纳营业税。

如果你们全额收,全额付的,这部分是不纳营业税的,

明白。

这个非常明确,代收代付的款项,不用交纳营业税。
因为,这些代收的费用,不是物业公司的营业额。

但是,如果因为代收费用而取得了相应的“服务费”,那这个服务费就要计缴营业税了。

代收代缴的电话费水电费用不用交营业税,
收到时财务做帐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上交该费用后,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不属于营业项目 也不属于你们的营业范围
哪些费用都是代垫的 不用交营业税

营业税说的是你们的营业 盈利部分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