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具体是管理哪里事情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23:01

文化方面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点〉的通知》(深发〔2001〕17号,设置市文化局(挂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牌子)。文化局是市政府主管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直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三)拟定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四)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管理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及文物事业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科学研究。

(五)管理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及文物市场;指导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及文物市场稽查;指导和协调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文化、广播影视、出版物及文物市场的管理工作;审批、核准文化经营项目。

(六)组织实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制度,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行业的监督管理,审核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有线电视(卫星电视)设计安装单位,卫星地面设施接收单位、网上传播试听节目经营单位及宾馆饭店经营视频点播系统业务申请。

(七)归口管理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审核广播电视频道的设置和变更;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监测工作。

(八)归口管理海天出版社;负责新建出版单位、设立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设立驻深记者站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