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54:03
我老婆是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工,26岁,我们都属于初婚,8月22日生育小孩,请问根据现在在执行的劳动法规定,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谢谢
重庆市对晚婚晚育有什么规定没有?

你好,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所以,是九十天,也就是3个月

希望对你有帮助

至少90天
<妇女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得少于90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