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合同没有著明不可以转让,可以在合同有效期里进行转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09:23
我想问一下,我是今年3月份租的菜市一门面做2元店生意,资金是和女友共同投的。可是现在我们感情出现危机,面临分手。所以我俩决定把店转出去减少损失。可是房东说不能转,而且我们签了两年的使用合同。房东居然说不管你们签了几年合同她明年都要把门面收回自己做生意。我想问问,在这两年之间,我有合法的使用经营权。我能不能把这个门面转让出来呢?合同上也没有注明不可以转让啊!房东有权利干涉我转让吗?
谢谢,静待佳音!

你们有合法经营权,但是转让的话,是必需通过业主的,一般不可以私自转让的~~~因为转让相当于过户,是要到业主那里过户的,但是你们可以转租~~~也就是原来是1000租进来的门面,转租出去租1500元,赚取从中从差,在合同期内,如果业主收回你们的门面,他就要赔钱,但是合同到期了,业主是有权收回门面的~~~

仅供参考:
虽然你们在合同里没有约定相关转让的事宜,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你要想将此承租房屋进行转租,首先你是要同房主协商,争取房主同意后才能转租的,房主不同意的话,你就不能转租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你还没有同房主协商或者没有取得房主的同意就将此房屋转租给第三者的话,房主有权终止你们的合同,收回其出租房屋。

我建议你同房主协议终止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减少你的损失,如果房主不同意,你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对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给予依法解除。

关于着方面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如果是房东真要你们走的话就要看你们是怎么签合同的,要陪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