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做了坏事并使别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当当事人来询问是谁做的那我是否要说其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32:16
《闻香识女人》的问题

你好,对于民事案子你可以不说的,没有问题,做假证,也问题不大。但是刑事案件你不说可以,但是你要是为他做假证明,就会涉嫌包庇罪了。

如果你这朋友值得你去隐瞒,那就不用说了,你觉得这朋友不值得这么做,那就说嘛

看你自己,你只要说了就是证据

是啊 把闻香识女人认真看一遍 尤其是后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