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自考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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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石家庄广安大街,想报自考英语专科,具这进的报名点是?

河北石家庄08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安排
2007年12月12日 13:35

各县(市)、区招办、各报名点:

我市200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凡有志于参加自学考试并遵守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

2、县(市)、区招办及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的报名点只准接受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个人报名,不得接受集体报盘。委托开考部门只准接受委托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报名点负责。

3、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仅限本校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报考。

4、允许考生同时报考本科和专科,但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5、从外省转入我市考生,应先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待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入手续。省内各市之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准考证可跨市全省通用。

6、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的,公共课和个别名称相同的课程可申请免考。

7、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仍由主考院校组织,各报名点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

12月8—15日 ,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到有专业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其身份证号、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上。

2、在籍考生报考,持原准考证报名。如原IC卡准考证与身份证姓名不相符者,按以下规则处理:

(1)姓名属同音、叠音及同型字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录入,并更新IC卡上的信息。

(2)对使用曾用名的考生,必须使用IC卡上的原有信息。

(3)对出生日期没有变化的升位身份证号,以18位身份证号为准录入,并更新IC卡上的信息。

在籍考生报考,一个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