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索赔一定要报交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11:00
我是一出租车司机,我在一交通事故中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300元,保险公司说一定要报交警开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理赔,大家想一下,通过交警处理是要罚钱的(200元外加停车费用和时间损失会远远超出300元,这样做的话交强险不计免赔的意义在那里),请问有那一条政策依据可以辩驳保险?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首先,交强险没有不计免赔

其次,如果你私了的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赔钱给你,没有依据怎么知道事故是真实的呢?

第三,交警只有在确定事故性质的时候才会开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法确定,他只能给你们互碰责任书,如果你们是协商快速处理的,也需要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就不需要责任认定书了。

走保险确实会有个流程,所以小案子最好还是不要去索赔了。我的车也伤痕累累了,一次索赔都还没呢

因为属于 双方事故 就必须有交警处理 定出责任。
单方事故 损失少于3000的 保险公司 就会要求看现场。

宁波最近实行了 2000元以下双方事故 自行协调处理。
就是说2车 碰撞 损失都在2000以下 各自通知保险公司 到现场写一张协调书 然后由各保险公司定损 去赔偿。

严格来说是应该报警,确定事故责任,如果责任明确,保险公司是可以赔偿的,可能你办保险的公司服务意识不够啊!

可以先找个律师专业的人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