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的期限到底是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17:25
我想仔细的问一下,遗产的继承权到底是几年.?
有些说2年,但有些又说是20年.
到底是2年还是20年.?
2年指的是什么.?指的是2年之内起诉了,20年以内应法律程序可以得到自己应得的遗产吗.?
那么2年之内没有去起诉,还没过20年,算是放弃遗产吗.?
到底遗产继承权是几年.?如果过了哪个期限就没有资格继承遗产了吗.?
莪现在很急呀,希望大家可以帮帮莪,给莪一个明确的答案.
2年或几年之后就没有遗产继承的权利了吗.?

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就是说,如果你不知道的,20年以内可以提起诉讼!!!由于楼主的情况说得不太清楚,只能这么说了!!!

至于你上面说的2年内又提起过诉讼,。。。可以这么说,就看具体情况。

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不受时间限制

继承权利被侵犯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2年内主张权利,但超过20年后法律不保护,就是说,你可以不知道,但不能超过20年

<<继承法>>规定: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般诉讼时效2年。
但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